發布時間:2024-09-23 來源:國家市場監管總局
關于征集2024年度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的公告
為深入貫徹落實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》,充分發揮標準化對市場監管業務的支撐保障作用,根據《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》、《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》(國市監辦發〔2023〕36號)等有關規定,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工作,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1申報范圍
申報項目需緊密圍繞市場監管工作職責,立項范圍應符合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范圍(見附件1)。
2申報要求
(一)申報項目應符合市場監管行業發展需要,能夠發揮支撐市場監管業務開展的作用。堅持問題導向、需求導向、目標導向,符合國情,具有可行性,與現行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無交叉、重復,優先安排市場監管行業發展亟須的標準。
(二)申報項目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研究基礎,主要內容科學,并在行業內得到廣泛認可。申報項目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、立項目的和意義、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、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內容。應強化標準通用性,提升單項標準覆蓋面,鼓勵交叉領域開展技術融合標準制修訂。
(三)申報項目應一并提出項目承擔單位。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,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,確保按時、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。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作組,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。
(四)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應與項目承擔單位一致。項目負責人應熟悉市場監管領域業務,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,態度嚴謹,責任心強。
3申報時間和方式
(一)申報時間:本次標準項目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27日。
(二)申報方式:本次申報采用線上填報與線下提交相結合的方式。項目申報人和承擔單位應登錄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系統(網址:https://mr.samr.gov.cn/),填報《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》(見附件2,以下簡稱《建議書》)、 《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匯總表》(見附件3,以下簡稱《匯總表》)并提交標準草案。同時,完成線上填報后,項目承擔單位應將《建議書》《匯總表》導出并加蓋單位公章,與標準草案一并郵寄至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,封面標明市場監管行標項目申報和申報標準類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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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1.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范圍
2.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
3.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匯總表
附件1
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范圍
(一)市場監管綜合執法行政業務相關管理標準。
(二)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、市場監管領域(不含藥品、醫療器械、化妝品監管領域)涉企經營許可電子證件管理等相關標準。
(三)市場監管領域市場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、市場主體信用修復、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管理相關標準。
(四)價格收費違法違規、不正當競爭、壟斷經營及違法直銷、傳銷管理相關標準。
(五)網絡市場經營主體及行為的監管,以及合同管理等相關標準。
(六)消費環境建設及消費維權管理相關標準。
(七)廣告監管相關標準。
(八)市場監管領域產品傷害監測、質量統計監測、質量督察考核、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和產品防偽質量管理等相關標準。
(九)產品質量監督抽查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、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、分類監管、產品質量安全追溯、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等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標準。
(十)市場監管領域食品相關監管標準。
(十一)特種設備的生產、經營、使用、檢驗、檢測相關標準,特種設備進出口、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、鍋爐環境保護監督檢查(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機械、場(廠)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、使用)等相關標準。
(十二)市場監管領域(不含藥品、醫療器械、化妝品監管領域)信息和數據采集、表示、處理、傳輸、共享與交換、安全、描述、管理、組織、存儲、檢索及其技術,包括信息資源利用、云服務、數據治理、大數據應用等市場監管信息化相關標準。